《南通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南通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结合各部门反馈和专家论证意见,起草了《南通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分工、征管流程、减免政策等方面予以规范。
南通市财政局委托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就上述《南通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政策出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于2025年8月进行公示,鉴于首次评估后部分条款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针对修改后条款再次开展评估并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南通市财政局秦先生联系(联系电话:85594179),或者与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联系(联系电话:13382081189;电子邮箱:xunyi.zhou@dentons.cn)。

附件:
南通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南通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4日
